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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險管理




 

風險管理體系

 

為了防止發生危機,或萬一發生危機時能夠將損失降到最低,我們制定了“危機管理章程”。此外,還設立了以董事長為委員長的“風險管理委員會”,完善了防止平時發生風險和發生危機時能夠迅速應對的體系。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建構的基本方針中,規定了關於發生災害事故時的應對措施,以及確保生命安全,確認生命安全,保證核心業務的持續開展,以及業務中斷時儘快回復的完善體系。


不正當行為的防範

 

設立了受理來自員工對於企業道德相關行為,職場狀況等存在疑問的商談窗口-“企業道德商談·內部通報窗口(IDEC熱線)”,致力於防患於未然和儘早發現問題。此外,在“內部通告運行章程”中明確規定了禁止給商談人、通報人帶來不利影響,由此來保護商談人、通報人,提高發現風險的可能性。